各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模,降低卖场准入门槛,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规定,现对电子卖场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常态化征集范围为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品目见附件1。
(二)常态化征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厂商授权模式是指由生产厂家在电子卖场申请厂商资格,依照品目和产品授权代理商,代理商获取授权后进行销售。
经销商模式是指经销商签署电子卖场相关协议,通过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中心审核后即可入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流程
(一)供应商提交申请
1、提交方式:密封递交申请资料原件(格式见附件),同时将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17413879@qq.com。
2、提交地点: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4楼402室)
3、提交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集中受理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
(二)资料审核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于每季度初组织评审专家对上一季度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审核工作人员将发送邮件至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邮箱,通知供应商需补充的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要求补充的资料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三)信息公示
审核结果报汉中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3 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http://sxggzyjy.hanzhong.gov.cn/)网站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对结果的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质疑和投诉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产品上架
供应商参与征集入围且协议生效后,即可进行电子卖场商品上架及相关交易活动。供应商自行下载“2022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操作手册v4.2”(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gpmall-main-web/basic/guide),并按要求完成商品的上架与交易活动。
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绿色环保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五)运行管理
供应商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入驻供应商负责,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循自愿、独立、诚实守信原则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
汉中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6-2109082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4月3日
附件:征集公告附件.docx